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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监协作“助跑”诉源治理|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

陕西检察
2024-08-01

“感谢检察机关在化解我们村邻里矛盾中所作的工作,刘某甲和刘某乙已经冰释前嫌、和好如初。他俩之前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我们都很担心有更大的矛盾,还好你们检察官提前介入,调解先行一步,圆满化解了双方矛盾。”村支书感激地说道。

为了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确保案结事了人和,近期,检察官对当事人生活情况进行回访,便有了开头这一幕。

























侦监协作打通提前介入工作链

2022年3月30日下午,家住汉阴县某村的刘某甲(女)因邻居刘某乙雇请的工人施工时在其承包地里挖了几个坑,遂与刘某乙(案发时81周岁)发生争吵并撕打在一起,刘某甲用木柴击打刘某乙背部,致其左侧2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因双方诉求不一致而导致多次调解无果,调解陷入僵局。

汉阴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与公安机关共同建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将检察2.0专网接入侦协办,安排检察干警坐班开展监督,通过提前介入、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发挥侦协办“桥梁”与“纽带”的平台优势,将工作重心前移、监督触角前移,为后续事件处理及诉源治理打下基础。
2022年10月,检察机关通过侦协办提前介入该案,为公安机关固定证据指明了方向,办案检察官到村委会、刘某甲、刘某乙家中实地走访,了解情况,并与司法所、村委会组成矛盾纠纷化解小组,多次对涉案双方进行谈话和普法教育,帮助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在上次调解后,我仔细想了想,觉得你们说的有道理,我把人打伤了,应该要赔偿,请检察官给我们主持调解”,2022年11月,刘某甲主动联系检察官,表示认罪认罚。

























协同各方构筑诉源治理调解链

本案系邻里纠纷,化解矛盾、诉源治理更有利于长远的邻里关系稳定,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经过侦协办前期协调,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刘某甲与刘某乙通过三次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刘某甲主动赔偿刘某乙1.4万余元的治疗费、营养费,刘某乙出具谅解书,双方一改之前针锋相对的情况,打开心结化解矛盾。

最终,检察机关对刘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为了减少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检察机关组织干警进行入户法律宣传,并联合村委会规范当地村规民约,打造家风家训示范村。

























做好轻伤害案件“后半篇文章”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费心了,不仅考虑到我们双方实际困难,帮助解决了刘某乙的医药费问题,同时联系妇联的工作人员对我进行疏导,我心里那道坎终于过去了,现在知道如何与身边人相处了。”刘某甲握着检察官的手迟迟不愿松开。

侦协办充分发挥督促落实作用,做好轻伤害案件的“后半篇”文章。考虑到刘某乙系81岁老人,属于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检察官及时开展了司法救助工作,并挖掘本案的教育意义,向群众释法说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释法一案、教育一片”的目标。同时,针对女性犯罪案件的特殊性,检察机关与妇联协作为妇女排忧解难,对女性犯罪嫌疑人刘某甲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教导其处理好邻里关系,帮助她更好融入村集体生活。联合妇联、民政制定《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备忘录》,推动构建妇女儿童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邻里纠纷引发的矛盾往往越拖越大,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不能一诉了之,通过充分发挥侦协办的组织协调作用,检察官积极介入,“跑”在矛盾激化前,将释法说理移至侦查前段,更早、更快地进行解决,避免发生更大的矛盾。”办案检察官秦晋说道,“同时,我们也要关心矛盾双方的生活及心理状况,为他们排忧解难,助推诉源治理。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来源:汉阴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明庭轩

编辑:王雨菲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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